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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感而发之二:贪念

       佛家有很多道理与论据,告诉你为什么人总是容易感到不愉和痛苦。比如说“贪”,贪产自于念,心中有所想有所求,便有了欲,当人被自己的欲所控制时,就会贪。但毕竟人是有思想的生物,又不是块木头。要是没有念,没有想,那人也就不是鲜活的感觉了。有贪念,可能产生两种结果,一种:求而不得;另一种:得而不满。第一种因为会带来痛苦的感受,人于是或反省自我,或怨天尤人。第二种,是尝到了甜头,于是心怀侥幸,深陷其中,最后往往铸成大错。念,贪,都只是人们“想要”的一种表达,往往是因为有了这些所求,让人们感受到了憧憬与希望,但是如果超过了合适的度,则希望成绝望。黑转白,白转黑,阴阳学中的道理,也是对“平衡”的一种诠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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